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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推出“工业30条”振兴实体经济
(摘自新华网)

  近日,长沙市委、市政府发布《关于振兴长沙工业实体经济的若干意见》,一次性推出5个方面、30条措施,以振兴工业实体经济。

  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方面,长沙市规定工业园区范围内符合产业规划的各类生产性工业企业项目,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统一按20元/平方米核收(工业地产除外);工业企业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前景较好、经营确有困难的,可按其缴纳部分的50%予以安排资金扶持。

  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实施企业“倍增计划”,对产值过亿元且税收过500万元的工业企业,在未来3年内企业承诺产值与税收能实现倍增且制定分年度发展目标规划,每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6%,由各区县(市)、园区每年度按照企业税收增量本级部分的50%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对确定优先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土地出让底价可按国家确定的长沙市最低限价标准的70%执行。

  在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方面,在企业对外经贸合作比较集中的国家和地区,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立境外商务代表处,帮助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拓展市场;在人才培育方面,对进入全市百户重点监测企业名单且税收额居前50位的企业,如当年工业增加值与税收增长均高于全市GDP增速,其高级管理人员按当年缴纳所得税的50%予以奖励。

  在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方面,建立园区“捆绑”审批模式,探索建立“零土地”审批机制;为加快园区内产业项目建设进度,对已完成土地摘牌与总图审批的制造业产业项目,可进行规划放线,用于提前开展场地平面和竖向整理工作。

  长沙部分工业企业表示,“工业30条”多为普惠式政策,有助于解决工业实体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的各种突出和共性问题。比如,仅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下降一项,有的企业可节约数百万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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