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原油的交易起点数量为0.1桶,交易最小递增单位为0.1桶。将先买入后卖出交易子账户的某种账户原油产品一次性全部卖出,或先卖出后买入交易子账户中的某种账户原油产品一次性全部平仓买入时,不受交易起点数量和交易最小递增单位的限制。另外,我行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交易起点数量与交易最小递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