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民银行统一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后,您与他人或单位的资金收付结算都须通过结算账户办理,同时,原来活期储蓄账户的许多功能都可通过结算账户来实现。个人结算账户和活期储蓄账户的异同如下: 共同点: ● 都可以存取现金。 ● 存款都可获得利息收入(结算账户存款利率同活期储蓄账户)。 ● 本人名下的个人结算账户和活期储蓄账户之间可以相互转账。 不同点: ●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后,您在办理对外的资金转出或接受外部的资金转入时(包括本人异地账户汇款)只能通过结算账户办理。 ● 储蓄账户只能办理本人名下的存取款业务和转帐,而不能对他人或单位转账,也不能接受他人或单位的资金转入。 我行已将您目前正在办理和以前办理过支付结算业务的活期储蓄账户从功能上转为结算账户,以确保您的正常使用,您只需到我行办理业务时确认账户性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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