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外币利率掉期期权,是指期权买方在向工行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时间办理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包括利率掉期的期限,名义本金,掉期利率等)外币利率掉期的权利,期权到期时,如果约定的掉期利率好于市场利率,行使权利对期权买方有利,期权买方选择行使权利,期权卖方需与期权买方办理约定的利率掉期;如果期权到期时,约定的掉期利率差于市场利率,行使权利对期权买方不利,期权买方不行使权利。
外币利率掉期期权是普通外币利率掉期与期权的结合,客户针对未来一段时间后产生的外币负债或资产办理外币利率掉期期权,既可享受到普通外币利率掉期规避未来利率波动风险的好处,又能在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某一日选择是否办理约定条款外币利率掉期的权利。
外币利率掉期期权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1)客户未来一段时间后有外币浮动利率负债,预期未来利率可能上升,希望规避利率上升风险,但同时又希望获得掉期利率下跌时的好处,可办理支付固定利率收取浮动利率的利率掉期期权。
(2)客户未来一段时间后有外币浮动利率资产,预期未来利率可能下降,希望规避利率下跌风险,但同时又希望获得掉期利率上升时的好处,可办理支付浮动利率收取固定利率的利率掉期期权。
(3)客户未来一段时间后有外币固定利率负债,预期未来利率可能下降,希望获得市场利率下跌的好处,但同时又希望在市场利率上升时能够保持支付固定利率,可办理支付浮动利率收取固定利率的利率掉期期权。
(4)客户未来一段时间后有外币固定利率资产,预期未来利率可能上升,希望获得市场利率上升的好处,但同时又希望在市场利率下跌时能够保持收取固定利率,可办理支付固定利率收取浮动利率的利率掉期期权。
二、适用对象
外币利率掉期期权适用于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需要规避利率风险的对公客户,尤其是持有中长期浮动利率贷款的对公客户。
三、功能特点
1. 外币利率掉期期权产品是较常见的衍生产品,交易双方一对一达成协议,客户在期初需支付期权费,期间无需支付其他费用。
2. 外币利率掉期期权可满足客户利率风险管理的需要,并可根据客户需要设计掉期期限、交割金额的方案,具有要素灵活、交易便捷的特点。
3. 外币利率掉期期权产品结构比较清晰,易于理解。 4.客户的风险有限,最大损失仅限于期初支付的期权费。
四、工行优势
1. 有竞争力的产品报价。外币利率市场较为发达,市场流动性充足,产品种类丰富,工行可直接在市场上询价并对冲。同时,工行拥有专业且经验丰富的交易员、产品设计和量化分析团队,具备灵活的定价机制和较强的同业竞争力,能够提供较优的产品报价。
2. 个性化的产品设计。工行外币利率掉期期权在产品设计上能够灵活多变,可以通过个性化的产品设计,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锁定客户的利率成本。此外,工行可以满足客户在期末支付期权费的需求,但须在期初缴纳等额保证金。
3. 持续的动态管理。工行可以定期向客户提供外币利率掉期期权产品的评估报告,结合市场行情和客户需求提供后续的动态管理服务。
五、产品价格
工行在综合考虑市场因素后向客户进行报价,并根据市场变化实时更新。
六、服务渠道和时间
符合准入条件的法人客户,可在对公业务办理时间内,向工行当地开办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营业网点咨询或申请办理外币利率掉期期权产品。
七、操作指南
1. 客户评估
外币利率掉期期权的专业性比较强,对于有此类交易需求的客户,工行首先开展尽职调查,根据经营性质、金融衍生交易经验、内部管理控制等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估,对客户提交的《客户评估表》进行仔细研究,以便评估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确认此产品对客户是否适用。
2. 签署总协议
申请办理外币利率掉期期权业务的客户,须与工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代客风险管理业务协议》。
3. 落实客户信用风险管理方案
对于客户出于套期保值目的叙做的外币利率掉期期权交易,由于客户期初支付期权费或缴纳等额保证金后,工行不对客户拥有信用风险敞口,无需采取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4. 风险揭示及签署确认书
本着审慎及对客户负责的原则,对于经过评估适合开展外币利率掉期期权业务的客户,工行以《风险提示函》形式明确交易条款、挂钩指标、现金流情景分析、市值及影响因素、最大现金流或市值潜在损失对客户的潜在影响等信息,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为进一步明确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客户应对风险揭示内容及银监会规定事项进行书面确认,签署《中国工商银行法人客户金融衍生业务客户确认书》,确认已充分理解交易结构与潜在风险,愿意独立承担相应的交易风险和潜在损失。
5. 交易成交
客户向工行提交正式的交易委托书,随后由分行向总行提交委托,经总行确认成交后,由分行向客户出具交易证实书,以此作为正式交易凭证反馈客户。
八、风险提示
1. 利率风险
外币利率掉期期权产品是一种利率期权,若到期末,利率指标优于执行价,客户不会叙做相应的利率掉期。客户损失期初支付的期权费或缴纳的等额保证金。
2. 市值评估风险
无论市场利率如何变化,对客户来说,本产品的市值评估 结果不会出现亏损;如果盈利,收益不确定且无收益上限。
3. 保证金风险
客户期初支付期权费或缴纳等额保证金,没有追加保证金的风险。
4. 提前终止风险
若客户需要提前终止产品,可向工行提交反向平盘委托。工行将依据市场行情向客户提供反向平盘价格的预估值,客户须在反向平盘委托中明确委托有效期限及可接受的反向平盘价格,反向平盘是否成交以工行确认为准。
如无反向平盘收益,工行提示客户反向平盘已成交,并且不产生任何收益;如有反向平盘收益,反向平盘成交后,若客户期初已缴纳期权费,工行将直接将反向平盘收益返还,若客户期初缴纳全额保证金,工行将扣收全额保证金,并返还反向平盘收益。
5. 法律风险
客户应完全理解文本的各项规定,依据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客户应考虑到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中断、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对于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工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