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述
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是指,工行与客户在交易日按照约定汇率与外币金额确定本外币本金,并按照一定交换方式交换本金,存续期内按照本外币本金规模及约定利率定期交换利息。
本金交换方式包括,合约生效日和到期日两次均实际交换本金、两次均不实际交换本金以及仅一次交换本金等形式。
利息交换方式包括,按指定频率用固定利率交换浮动利率,或用固定利率交换固定利率,或用浮动利率交换浮动利率。
利率挂钩标的,可选择挂钩多种主流利率产品,如LIBOR、EURIBOR、HIBOR、SHIBOR、LPR等等。
二、适用对象
该产品适用于希望规避汇率、利率风险,降低融资成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公司法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等机构客户,在境外依法注册并在境内银行间市场或其他经批准市场开展人民币资本与金融项下投资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境外金融机构类客户以及在境内外依法注册但符合中国法律要求和外汇管理政策且可开展本产品交易的机构。
三、功能特点
1. 客户可对已有的某项负债(或资产),进行货币互换,以此降低融资成本(或提高资产收益)。
2. 交换的利率可以为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其中人民币参考利率可以是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可以是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存贷利率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Loan Prime Rate)。利率的设定应在人民银行允许的范围内设定。
3. 规避中长期限的汇率和利率风险。
四、工行优势
1. 有竞争力的市场报价
工行在国内同业中首家建立专业的量化分析团队,实现了在衍生产品自主定价与风险管理的量化分析技术方面的突破性进展,具备自主定价能力和较强的同业竞争力;加之工行是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最具影响力的做市商之一,能够为客户提供较有竞争力的产品报价。
2. 个性化的产品设计
工行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支持美元等挂牌币种。同时,客户可以申请反向平仓等特殊处理,从而满足客户个性化的经营需求。
3. 经验丰富的团队
工行近年来不断充实交易员数量,并通过多种方式培训提高了交易员的技能水平,通过多层面交流拓展了交易员的视野,已培养和炼出了一支经验丰富的交易员队伍。
4. 优质高效的服务
工行拥有市场营销、系统维护与开发、业务管理和产品研发等业务支撑团队,为客户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并提供持续的动态管理,及时向客户提供相关市场信息,按月向客户提供存续交易的市值评估结果。
五、产品示例
客户有1亿美元1年期外币贷款,按照Libor 3M浮动利率每季度支付利息。为了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该客户于2019年5月27日在工行叙做一笔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本金为1亿美元,方向为Sell/Buy,约定期初与期末均交还本金,汇率为6.89,每季度交换一次利息,工行支付客户美元利率为Libor 3M浮动利率,客户支付工行人民币利率为一年期LPR-200BP的固定利率。
1. 在交易生效日(2019年5月29日),客户与工行互换本金1亿美元,客户提取贷款本金,并支付给工行,工行按约定的汇率6.89向客户支付人民币6.89亿元人民币。
2. 在付息日(每年8月29日、11月29日、2月29日和5月29日),客户与工行互换利息,即工行基于美元浮动利率水平支付客户美元利息,客户将美元利息支付给贷款的银行,同时支付工行一年期LPR-200BP的固定利率人民币利息。
3. 在到期日(2020年5月29日),工行与客户再次互换本金,即工行向客户支付美元本金1亿元,客户将美元本金归还给贷款的银行,并按约定汇率1美元 = 6.89人民币向工行支付6.89亿人民币。
该交易现金流情况如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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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美元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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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人民币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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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29(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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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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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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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8.29(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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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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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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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9(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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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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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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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28(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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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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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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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9(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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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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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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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29(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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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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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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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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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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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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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该货币掉期交易中,客户共支付利息为1652万人民币,收到利息为208万美元,按照2020年5月29日汇率对利息进行计算,客户实际支付净利息约165万人民币。而若没有进行该货币掉期交易,则对于1亿美元负债,汇率变动就会使得客户多支付近2600万元人民币。因此通过货币掉期交易,可以以较低的成本使客户完全避免未来的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
六、开办条件
(一)客户应仔细阅读工行提供的《中国工商银行结售汇业务总协议书》、《产品介绍》、《交易规则》,应完全理解交易条款及衍生交易的潜在风险。
(二)客户应积极配合工行完成尽职调查工作。
七、开通流程
1. 客户评估:客户须先接受工行的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适合度评估,工行根据客户经营性质、金融衍生交易经验等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估。
2. 签署《遵守风险中性声明函》和总协议:通过适合度评估后,基于风险中性原则或建立基于风险中性原则的风险管理制度/机制的客户,与工行签订《遵守风险中性声明函》和《中国工商银行结售汇业务总协议》。
3. 交易申请:客户通过工行交易审查并确认工行报价后,提交业务申请书。工行完成交易后向客户出具交易确认书。
4. 利息、本金交换:工行在每个本金、利息交换日前一工作日,向客户出具指定的本金或利息交换通知书,利息交换均不设宽限期。在本金或利息交换日,营业机构应为客户办理本金或利息交换。
5.特殊处理流程:反向平仓,对于工行与客户签署的主协议、补充协议或交易合约中约定双方或单方可以行使提前反向平仓权利的,发起方可以提出提前反向平仓申请。客户因故需提前反向平仓的,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及承诺书,在确认工行报价后,向工行提交业务申请书。
八、服务渠道和时间
符合准入条件的客户可以在营业时间内向具有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经营权的一级分行或二级分行申请办理该业务。办理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一般柜面渠道为北京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9:30-下午18:00,,并可按照监管规定或根据业务需要对交易时间进行调整。
九、操作指南
十、常见问题
(一)本金的交换形式包括在协议生效日按某一汇率交换人民币与外币本金,到期日双方以相同汇率、相同金额进行一次反向交换;或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形式。
(二)客户向工行提交正式的交易委托书,随后由分行向总行提交委托,经总行确认成交后,由分行向客户出具交易证实书,以此作为正式交易凭证反馈客户。
交易委托书是衍生交易重要文件,客户需谨慎对待。交易委托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客户进行衍生交易的目的,拟叙做衍生交易结构、期限、币种、金额等交易主要信息。
2. 客户拟通过衍生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基础资产或负债(含收入或支出,下同)的相关情况及其真实性,基于该项基础资产或负债已经办理且尚未结清的衍生交易情况(对于套期保值交易)。
3. 工行在营销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良销售行为。
(三)在利息交换日和资金交割日,工行将按照交易委托书与客户进行利息交换和资金交割。工行将定期向客户提供货币掉期交易的市值评估结果,以便客户对交易进行动态管理。
十一、风险提示
1. 汇率风险
本产品包含人民币外汇交割。客户可能因汇率波动产生浮动盈亏。
2. 利率风险
本产品包含不同交易币种的利率交换,无论是协议约定交换方式为固定利率或是浮动利率,不同币种利率的波动可能导致客户产生浮动盈亏。
3. 法律风险
客户应完全理解文本的各项规定,依据自身判断独立做出决策;客户应考虑到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对于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客户须自行承担,工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注意事项
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时效性要求较高,操作中应避免由于市场价格波动造成损失。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