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信用证 |
(2020-09-04) |
一、业务简述
当贵公司与出口商约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贸易款项时,可以选择工商银行的进口信用证业务。工商银行将根据您的申请,开立信用证给出口商,当工商银行收到出口商委托银行寄来的全套单据后,经审核单证相符,即对出口商或其指定人进行承兑或付款。 二、特色优势 工商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具有速度快、接受程度高、种类丰富、延伸服务齐全等优点: 1、速度快:通过工商银行众多的海外分行及代理行网络,工商银行会为您精心选择最快捷的路线,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信用证交; 2、接受程度高:信用证能否融资大多取决于开证银行的资信,工商银行凭借自身优良的资信,所开立的信用证为国际银行界所接受,因而方便出口商凭信用证进行融资; 3、种类丰富:工商银行可根据您的需要,开立包括可转让、背对背、即期付款、延期付款、议付、买方远期信用证等不同种类的信用证,满足您个性化的贸易需要; 4、延伸服务齐全:工商银行可以提供进口押汇、买方远期信用证、信用证代付、提货担保、提单背书等配套产品,满足您的贸易及融资需求。 三、适用对象 您作为进口商,需以信用证方式与出口商进行结算,并须及时将信用证开到出口商手中。 四、操作指南 申请开立进口信用证,贵公司需向工商银行提供以下资料: 1、加盖有效签章的开证申请书; 2、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协议; 3、进口贸易合同(代理开证协议(如需)); 4、进口付汇核销单; 5、进口付汇备案表(如需); 6、第一次在工商银行开证的企业还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贷款卡; 7、工商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五、开办条件 1、贵公司应在外汇管理局核发的进口付汇名录表内; 2、贵公司须在工商银行评定信用等级并核有授信额度; 3、贵公司须按工商银行规定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对开证金额与保证金差额部分提供相应的担保;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