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定义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因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时,可以申请开立异地临时存款账户,用于资金的收付。 二、产品简介 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存款人在账户的使用中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并由开户银行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后办理展期。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一致。 三、适用对象 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1. 设立临时机构。 2. 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 注册验资。 四、申办所需文件 存款人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1. 临时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主管部门同意设立临时机构的批文。 2. 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或其隶属单位的营业执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装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 3. 异地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其营业执照正本以及临时经营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批文。 4. 注册验资资金,应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第2、3项还应出具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本页面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当地网点的公告与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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